唐山市民文明公约
(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09年5月6日颁布)
明礼诚信,遵守公德;
见义勇为,扶危济困;
团结友善,助人为乐;
崇尚科学,健康生活;
感恩博爱,共创祥和。
遵章礼让,出行平安;
讲究卫生,美化家园;
珍惜资源,厉行节俭;
关心生态,爱护自然;
开放超越,敢为人先。
本公约自颁行之日起,所有工作和生活在唐山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。